风啸烟墨IP属地:吉林·长春 发布于52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(jie)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(zong)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(🤯)称(🕺)“鸟人(💬)公司(si)”)的控股人(ren)兼(😷)总(zong)经理,“周亚平(🌾)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(🥒)利数千万;右手则(ze)通过音(yin)集协,向收取版权(📠)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(🏃)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(qian)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(si)是(♈)音集协(🔮)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(pin)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(♓)向索(suo)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(🔷)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(♐)入音集协(xie)的账目,此(ci)外鸟人公(🏃)司向发起的大(da)量诉讼最(⛸)(zui)终以和解收尾(🍿),和解的代(dai)价也(ye)必然是向(xiang)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(guo)裁判文书网公布(bu)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(xian)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(🎳)停止对《家在东(dong)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(🚭)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(📑)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(zhe)一案件中(zhong)也(🚣)有所体(🤧)(ti)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(zuo)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(🎎)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据(🌸)证实。